協會成立以來,在為會員服務和促進行業發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得到了行業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肯定。這與廣大會員單位的關心和支持,尤其是許多會員單位認真履行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為協會提供了一定的經費保證是分不開的。
協會作為非盈利的社團組織,它的性質決定了會費是其工作經費的一個主要來源。我會現行的會費標準是2011年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依據2003年7月民政部、財務部印發的《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中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財政部門不再核定統一的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社會團體可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制定的。由于會費標準偏低,已經不能適應協會工作的需要,經費緊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協會服務功能的擴大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行業協會的職能與作用將進一步加大,工作領域越來越寬,企業、行業要求協會提供的服務也將越來越多。業務范圍的擴大必然使工作成本隨之增加,如若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將難以滿足協會開展活動的基本需要,更不利于協會的長遠發展。
2017年,協會經過大量的調研和反復研究、比較,并參照有關綜合性行業協會會費調整的標準,提出第六屆會員會費調整方案。
第六屆會費調整的方案如下。
會費調整標準(分4個檔次)
會員會費標準由2800元/年調整為3500元/年;
理事會費標準由5000元/年調整為8000元/年;
常務理事會費標準由1萬元/年調整為1.5萬元/年;
副會長會費標準由5萬元/年調整為10萬元/年。
為促進腐植酸科研隊伍成長,推動腐植酸科技進步,對非企業會員單位和個人不收取會費。
這個調整標準,主要基于以下4個方面的考慮,一是隨著經濟水平的增長適當提高會費總體水平;二是體現權利與責任相一致;三是取之有度;四是有可操作性。
以上會費標準從2017年7月22日起執行。
遵循取之于會員回報于會員的指導思想,協會會費收入嚴格按照“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該社團宗旨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等支出”的規定進行使用。我們將根據廣大會員單位的要求和行業發展的需要,認真拓寬服務領域、改進服務工作、提高服務水平的措施,為廣大會員單位提供更多、更有效、更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