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土壤有機質提升技術推廣,鼓勵和支持農民實施秸稈還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今日,農業部、財政部又制定了《2013年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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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農業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根據本區域項目資金及任務(附件1),編制本區域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總體實施方案,選定新增項目縣,明確續建項目縣。已經實施3年的續建項目縣原則上應當調換,新增項目縣要符合相應技術推廣應用的條件。明確推廣應用技術模式、界定實施具體區域和規模,提出組織方式、保障措施和進度安排。同時,各省(區、市)、中央墾區要確定1個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大規模實施縣,集中連片示范推廣土壤有機質提升技術。新增和續建項目縣都要編制具體項目實施方案。新增項目縣的實施方案內容包括農作物種植情況、實施項目的優勢和具備條件、項目實施區域和規模、應用的技術模式、補貼形式、組織方式、保障措施、進度安排等;續建項目縣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已取得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以及組織實施2013年度項目的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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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還要求各省(區、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于6月9日前,將本省(區、市)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實施總體方案和項目縣基本情況匯總表(式樣見附件2,一式兩份)、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大規模實施縣篩選確定情況匯總表(式樣見附件3)分別報送農業部和財政部審核。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通過農業部農墾局申報后可自行確定項目實施農場,組織編寫實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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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建議腐植酸大農業/大環境企業關注《指導意見》文末隨附的《2013年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資金及任務分配表》、 《2013年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縣基本情況匯總表》 《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大規模實施縣篩選確定情況匯總表》等文件。相信對于了解、跟蹤、把握2013年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實施的精神主旨、實施范圍和內容、實施條件、補貼對象及標準、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具體事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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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