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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如何使用更文明的態度去對待自然,拒絕對大自然進行野蠻和粗暴的掠奪?對此,新任全國政協委員、新疆師范大學副校長牛汝極給出了自己的答案:“誰受益、誰承擔”,真正做到權責統一。堅持“環境成本自付,生態成本分擔”的治理原則,由當地企業和政府自己解決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并建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制度,對生態恢復完成情況好、生態效益高、社會受益的企業進行生態治理成本返還,體現獎懲分明的環境保護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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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荒漠區域的露天煤礦開發就面臨著嚴重的環保問題,牛汝極以新疆準東大型露天煤礦為例, 該地區常年多風,經常有7~8級大風,最大可達10級,使準東煤田礦區常年處于揚塵狀態。目前收集到的粉塵最大擴散距離達到8~10公里;粉塵直接影響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調查中發現礦區周圍荒漠植物已瀕臨死亡,3~5公里以外的植被生長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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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牛汝極建議,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露天煤炭開發企業的督導,企業要注重露天礦山地表覆蓋治理,盡快開展堆土場生態恢復工作。建議在規模煤炭開發企業周圍規劃建設腐植酸廠,消化吸收遺棄的風化煤,利用腐植酸直接影響土壤團粒形成和發育的特點,增加土壤有機質。建立煤炭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堅持“環境成本自付,生態成本分擔”的治理原則,體現獎懲分明的環境保護理念。希望各級政府對露天煤炭的開發要依據市場需求,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努力實現“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戰略。此外還要加強監管,嚴把準入關,從項目的招投標開始,就要嚴格制定對環境保護的相關條例,絕對不能在出現“先發展后治理”的現象,同時還要大力加強處罰力度,將企業的違法成本提高到能使其“傾家蕩產”的地步。
(責任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