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胡錦濤主席簽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第五十四號令,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以下簡稱“促進法”),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促進法”中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構成高耗能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雖未超過國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
此外,“促進法”第十八條規定,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原料使用、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產生與處置等進行分析論證,優先采用資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將設立倒逼機制促使企業從“要我做”到“我要做”,項目竣工后,要對環境影響評價中的資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采用進行驗收,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項目要求其限期按環境影響評價要求進行整改。
縱觀全球來看,發達國家二氧化碳排放的三分之二在建筑交通等消費領域,而我國70%排放在工農業生產領域,對我國來說在相關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的節能減排至關重要。腐植酸受大勢所趨并作為農業友好伴侶、綠色精細化工一類被廣泛應用于工農業領域內,行業前景光明、市場空間廣闊,在此中國腐植酸工業協會號召全行業企業應當認真組織學習“促進法”并切實履行。
(責任編輯:張勇)